申报条件和程序

一、申报对象

(一)申报主体需为中国境内上市公司(A股或B股)。

(二)案例需在填报日之前已投用,且首次投用日期在2024年1月1日之后。

(三)可以申报多个案例,每个申报主体最多申报三个案例。

二、申报方式

本次申报采取线上方式。登录协会官网,进入2025年度上市公司“人工智能+”典型实践案例征集活动专题页面,点击申报链接进入系统注册并填报。

三、申报内容

申报人需根据案例的实际情况,按照《上市公司“人工智能+”典型实践案例编写模板》格式要求填写。

信息科技部
  • 丁政伟 010-5210179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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